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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2年首批8宗宅地集中供地曝光!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深汕又要建新房了

2022年,深圳首批8宗住宅用地集中供地来了!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微称:为加快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按照居住用地集中供应工作要求和2022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市2022年度第一批次、共计8宗居住用地于3月31日集中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将于4月29日挂牌成交。


一是持续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本次集中公示8宗居住用地,地块位置涵盖宝安区、光明区、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总土地面积约32.1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7.06万平方米。为贯彻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本批次用地进一步加大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其中,龙岗区宝龙街道G02310-0001宗地全部用于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余7宗用地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


据悉,8宗地,涉及土地总面积32.1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07万平方米,竞买金额达84.04亿元,起始总价168亿元,最高限制地价193.3亿元。


二是持续保障市场竞争平稳有序。本批次用地挂牌方案延续了我市2021年居住用地集中出让的成功经验,除龙岗区宝龙街道G02310-0001宗地外,其余用地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本批次用地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通过明确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限价强化“房地联动”,引导市场预期;继续通过核验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关联性审查、购地资金审查、购地宗数限制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平稳、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持续优化住房结构类型。本批次用地初始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有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结合区域特点选取独立宗地全部用于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构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


四是持续做好规划协调、供应协同。进一步优化用地周边城市规划,优先保障学校、医院、菜市场、公交车站等配套设施,做好配套设施与居住用地的协同建设,做到同步供应、同步建设、先期竣工。


本批次居住用地集中出让是深圳市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打造“住有宜居”全球标杆幸福城市的坚实举措。深圳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多措并举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保障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


8宗地分别是:

A012-0112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初始建设19107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87494元/平方米。

A818-0478宗地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初始建设2545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72150元/平方米。

G12314-8035宗地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初始建设2118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37500元/平方米。

E2021-0001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初始建设1799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11000元/平方米。

A607-0888宗地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初始建设801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47150元/平方米。

A503-0095宗地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初始建设952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48900元/平方米。

G12303-8078宗地位于坪山区龙田街道,初始建设676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普通商品住销售限价(均价)为37500元/平方米。

G02310-0001宗地于龙岗区宝龙街道


以下是三份土地公告: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2〕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6006001GB00360等四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9日,挂牌期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均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均价)、限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竞地价、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初始建设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面积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竞买人报出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面积时,按报出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其中:

A012-0112宗地初始建设19107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A818-0478宗地初始建设2545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G12314-8035宗地初始建设2118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E2021-0001宗地初始建设17990平方米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8、9、1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

(五)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八)A012-0112、G12314-8035宗地内道路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E2021-0001宗地竞得人须另行代建道路,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道路用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中:

A012-0112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87494元/平方米。
A818-047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72150元/平方米。
G12314-8035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37500元/平方米。
E2021-0001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1100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价格。

(十)A012-0112、A818-0478、G12314-8035宗地建设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署)负责监管,建成后由市住房保障署负责接收、运营和管理;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监管,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

E2021-0001宗地建设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深汕合作区住建水务局负责监管,建成后由深汕合作区住建水务局负责接收、运营和管理;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深汕合作区住建水务局负责监管,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

(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套(间)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2年4月29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承诺按公告中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提交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竞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如达到最高限制面积,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摇号的竞买人需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当场确认摇号资格,当日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组织现场摇号活动,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为准。

六、成交与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属联合竞买的,联合竞得主体应分别提交。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八、签订出让合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保障性租赁住房接收或监管部门申请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申报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参与竞买活动的竞买人对竞买人关联性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书面答复竞买人。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竞买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
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7820058。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333579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829813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2097342。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咨询电话:(0755)82523749。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83788091,(0755)8378801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网址: https://td.szggzy.com。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2〕9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005007GB00337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9日,挂牌期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采用“单限单竞+摇号”的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地价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8、9、1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缴纳地价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陆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

(五)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由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监管,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套(间)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2年4月29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承诺按公告中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提交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居住用地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如达到最高限制地价,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摇号的竞买人需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当场确认摇号资格,当日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组织现场摇号活动,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为准。

六、成交与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属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主体应分别提交。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八、签订出让合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申请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申报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参与竞买活动的竞买人对竞买人关联性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书面答复竞买人。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竞买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

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890813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83788091,(0755)8378801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网址:https://td.szggzy.com。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2〕10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11205005GB00312等三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9日,挂牌期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均采取“三限双竞+摇号”规则挂牌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均价)、限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竞地价、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含初始配建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最高限制后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入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竞买人报出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未超过最高限制面积时,按报出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制面积,且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接受该面积时,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面积的竞买人可申请参加摇号。摇号具体细则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其中:A607-0888宗地初始建设801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A503-0095宗地初始建设952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G12303-8078宗地初始建设6760平方米的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竞建设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即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同一企业参与本批次(含深土交告〔2022〕8、9、10号公告)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已竞得3宗用地的企业,自动丧失本批次用地的继续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

(五)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中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定。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中:

A607-088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47150元/平方米。
A503-0095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均价)为48900元/平方米。
G12303-8078宗地普通商品住销售限价(均价)为3750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项目中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负责监管,实行政府指导、市场化运营。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套(间)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十一)A503-0095宗地进入18号线光明城段比选方案规划控制预警区1617.53平方米,规划控制区内禁止围护结构锚索侵入。G12303-8078宗地涉及坪山河河道管理范围,建筑设计方案应避让河道管理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永久建筑物,包括房屋、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并且不得进行围护。

(十二) 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涉及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按相关规定和约定移交;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的建设要求、用途和产权限制、经营要求等以《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二)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2年4月29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承诺按公告中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提交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应提交《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其土地购置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其他须提交的材料以《竞买须知》为准。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采用向上竞成交地价和竞企业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 (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的办法确定竞得人;如达到最高限制面积,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参与摇号的竞买人需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当场确认摇号资格,当日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后组织现场摇号活动,具体规则以《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为准。

六、成交与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地价款。

七、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详见出让文件)。

属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主体应分别提交。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竞得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八、签订出让合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通过的批复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持批复文件、成交确认书等有关材料分别向项目所在辖区住房建设局申请签订《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辖区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申报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任务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参与竞买活动的竞买人对竞买人关联性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审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书面答复竞买人。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竞买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投诉。

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网址: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138907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咨询电话:(0755)2829813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5)83788091,(0755)8378801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网址: https://td.szggzy.com。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1日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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