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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界史上首次!因个人立场调走法官!大公报社评:不容黑恶势力操控司法

香港梦 2021-02-21

郭伟健被换走 损市民对法治信心

图:司法机构因区院法官郭伟健(上图)在将军澳斩人案的判刑理由中痛斥“示威者”影响民生引起争议,暂时不安排郭伟健处理反修例风波的案件。图为去年暴乱期间闹市被放火堵路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上周五(24日)处理将军澳连侬墙斩人案时,斥责修例风波中的“示威者”影响民生。司法机构27日竟以社会对郭官判刑理由有争议为由,把原本由郭官处理的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交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处理,事件引起各界强烈愤慨。多名法律界人士直言,因法官表明政治倾向和个人立场而被调走,是司法界史上首次,质疑有关安排会对法官构成压力。有前政府高官指出,郭官并无“放生”被告,且所判刑期是所有与反修例有关的案件中最重的,担心司法机构此举会影响市民对本港法治的信心。/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法官根据双方大状陈词内容,在判词中分析案件的情况并非少见。但司法机构高调因法官的政治倾向和个人立场,宣布调配安排则属罕见。他说,不排除调配安排有“弦外之音”:“暗示倘若法官持有特定政治立场,就会被调走,对部分法官或许构成压力。”

判刑时并未“放生”被告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经民联梁美芬认为,郭官判刑合理,司法机构应该交代基於什麼原因换人。她表示,会於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跟进事件,要求司法机构提供更多详细理由和背后的相关準则。她又指,有法官早前曾参与反修例联署、接受外媒访问表达“反修例政见”,质疑这些法官将来能否审理与修理风波有关案件。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认为,就本案而言,郭官採取六年为量刑起点,仅较区院最高可判处的七年刑期低了一年,反映郭官抱持严肃态度处理本案,最终考虑被告其他求情因素,以及认罪扣减,才把刑期下调至三年九个月。

资深大律师清洪亦同意郭官判处的刑期恰当,法官跟普通人一样,有权就社会事件发表意见或表明政治立场;至於应否公开发表言论则是另一个议题。儘管郭官在判词中对被告深表同情,但入狱45个月绝对不能称得上为轻判。清洪强调,以往法官曾因其经历被邀请“避席”,但法官因为公开表明政治立场而遭“调走”是司法界史上首次。

多名前政府官员亦不满司法机构的换人之举。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前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指出,郭官虽然对被告表示同情和对示威者的行为表示反感,但他在判刑时并没有“放生”被告,45个月的监禁是迄今所有与反修例有关的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他认为,司法机构这次决定影响公众人士对司法机构的信任以及市民对本港法治的信心。

忧法官能否无畏无惧审案

全国政协委员、前保安局局长黎栋国表示,郭官虽然在判词中表达了对被告的同情,但并无影响其裁决,量刑起点及判决均恰当,而区院作出“换人”决定,客观效果会令人质疑法官是否仍然可以无畏无惧审案。

大公报社评:不容黑恶势力操控司法

香港回归后纷纷扰扰,鸡鸣不已,司法之乱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司法界存在着一股黑恶势力,以“反中乱港”为己任,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被变相停职,检控官陈文慧遭围攻,让人再次瞠目于这股黑恶势力之淫威。

郭伟健法官上周五就将军澳“连侬墙”伤人案作出判决时,肯定被告坦诚认罪表现,并抨击暴力示威者祸害社会,也间接地批评那些为暴力张目的“知识分子及专业人士”。判词引起反对派激烈反应不足为奇,但出乎意料的是,司法机构呼应或者说屈服于反对派的压力,原本由郭伟健处理的三宗涉及修例风波的案件,均遭临时“换官”接手。

司法机构没有解释收到多少相关投诉,为什么要“换官”,只强调“不评论个别个案”。但处理事件的手法,已明白无误地告诉公众,由于郭官对暴乱行为的直言不讳,令其无法再处理相关案件。变相停职,其实就是一种由上至下的处分。

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情感及立场,差别只在于是否公开表达。对法官而言,有观点立场很正常,关键在于这是否影响了其法律判断。郭官可能同情将军澳斩人案的被告,但也依法判决被告四十五个月刑期,并无轻纵。如果不服判决,完全可以上诉。

司法机构有权“换官”,但需要有一套明确的标准。但令人困惑的是,司法机构似乎并无准则可言。大家不会忘记,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等人于一四年率众冲击政府东翼广场,提前引发“占中”案。三人被控非法集结罪成,法官张天雁仅判社服令及缓刑,并高度赞赏被告是“青年领袖”、“满腔热情关心社会,不为私利”、“可贵之处在于想法比较纯真”云云。事件亦引起极大争议。律政司提出上诉,黄之锋等终入狱服刑,事实证明张官断错案,赞错人,但有没有受到“调官”的处分呢?司法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呢?

还有,去年修例风波之初,有三位“匿名”法官接受外媒访问,表达对政府不满;不久前,又有三名法官鬼祟地接受外媒访问,又是表达对政府不满。不是说法官应该保持政治中立,不会表达个人政治观念吗?司法机构是否作出跟进处理呢?

司法机构处理争议似乎不是一把尺子,而是双重标准。立场反政府、亲黄丝,就是自己人,受到包庇纵容;而拒绝同流合污的,则被视为异己,会受到排斥、“阴乾”。区诺轩涉袭警,被轻判一百四十小时社服令,反对派仍然不高兴,检控官陈文慧遭“围殴”,被起底、辱骂、恐吓。同为大状的梁家杰竟然指斥陈文慧是律政司的“刽子手”,实行“人格谋杀”。

宇宙中的黑洞是看不见的,但科学家透过天体运动觉知其存在。是谁在操控司法界或有不同看法,但通过无数案例,让人明显感觉到这个组织势力之庞大,足以呼风唤雨。清理司法乱象,维护司法公正,民之疾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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